logo

办公系统链接

发布时间:2020-01-02 00:00:00

新闻中心

全部分类
/
/
/
社会资本发力 文化供给创新前景可期

社会资本发力 文化供给创新前景可期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29 17:15
  • 访问量:

社会资本发力 文化供给创新前景可期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29 17:15
  • 访问量:
详情

  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文化供给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根据《意见》,此举旨在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早已是既定政策路线,《意见》在文化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准入与合作机制加以明确,注定会对我国文化事业从供给机制和内容上带来创新,继而带动文化产业乃至整个文化领域的产品丰富和繁荣。

  创新引领凸显较强公共属性

  近年来,多部门屡次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申政策框架,截至目前,PPP模式正在多个领域百花齐放,早已形成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丰富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力军。

  而推广PPP模式,正是需要政府在PPP推进发展初期就是要及时调整政策安排,通过必要的机制,实现构建更加有利的PPP规范发展环境,其目的是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将PPP模式应用于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诸多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

  不难发现,近年来社会资本进入领域门槛大幅降低,各个公共服务领域早已迈开了PPP合作的步子,而文化领域却鲜有切实动作,一方面,与文化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也与政策体制机制尚须理顺关系有关。

  近年来,随着文化领域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取得明显进展,在原有文化服务提供主体纷纷着眼于市场化发展方向的大背景下,《意见》的发布看似水到渠成,且将扫除社会资本进驻文化领域的障碍,对于广大关注文化服务领域的各路社会资本而言,亦将迎来大规模进驻投资的难得机遇。

  最受瞩目的是,未来,随着门槛的放开,将有哪些领域被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根据《意见》明确的推广领域,鼓励社会需求稳定、具有可经营性、能够实现按效付费、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采用PPP模式。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促进文化和旅游、农业、科技、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

  《意见》明确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对PPP模式的理解认识,加快观念转变。加大在文化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力度,积极探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新举措、新途径,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人们对文化产品需求的提升,客观决定着包括公共文化产品在内的整体文化事业发展都须跟随市场化脚步,形成新供给,对接新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彭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其中引入社会资本有助于激发文化事业活力,继而对文化产业形成正向带动,通过项目开展模式的创新丰富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产品。

  繁荣文化事业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在彭刚看来,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必然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他认为,与经济发展须遵循市场规律一样,通过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也须遵循市场规律,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产业健康发展。

  实际上,这也正是各方所期待的目标,但眼前,引入社会资本到文化领域合作开发相关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直接目的仍在增加文化服务供给,对接日益多样化的文化产品需求。为此,《意见》在明确推广领域后,通篇重点对规范项目的实施以及政策保障加以着墨。

  《意见》明确了规范项目运作、突出运营核心、优化回报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等五方面规范项目实施的措施,其中,诸如鼓励优秀企业通过参与文化PPP项目,带动项目所在地上下游企业发展;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项目回报机制,可依法依规为文化PPP项目配置经营性资源,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做好文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文化PPP项目信息,提高信息对称性,增强社会资本信心,让项目阳光运营等一系列具体举措不仅目标明确更具实际操作性,目的就是确保PPP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实际上,之所以如前所说《意见》的发布是水到渠成,与我国当前日益繁盛的文化事业发展现状有着紧密联系,而一个个依托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更是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缩影。自2000年我国提出文化产业概念,随后开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来,相关产业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近年来,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规模化应用和国家层面“互联网+文化”政策实施的背景之下,文化产业发展正呈现出一系列新模式和新业态。

  “在移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已经发生变化。平台为王、内容为王、专业垂直、O2O模式、股权众筹以及在线参与等商业模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基于这样的文化产业发展背景,新进入的社会资本和文化企业有条件用好政府给予市场的政策,加快发展;应更加关注市场并善用市场引导,提升投资综合效益,推动文化企业、文化产业乃至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继而带动我国文化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升级。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友情链接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 电话:0513-83312715 邮箱:postmaster@jsqj.cn

版权所有 © 2019 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通

手机

手机二维码